假如我年少有为不自卑,假如我家财万贯不拮据。
是否故事不会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?
李遥躺在病床上,经过一夜的救治,他已经完全脱离了危险。清晨的曙光洒在他的脸上,令他难以睁开眼。
不如说他根本就再也不想睁开眼。
闭上眼,他得以回想起往事。
安徽大别山的山脚下,有一座红砖砌成的单薄平房,一间主屋,带着两个耳房。下雨了,屋顶会漏水,浸湿拉膜做的天花板,滴滴答答落在他的课本上,晕染开他刚写的作业。
他急,于是喊娘:“妈,又漏雨啦!作业本全湿啦!”
李家娘正忙着把山芋干往屋里收,听见儿子的喊声,急忙就跑了进来。她娴熟地举起一根长树枝,顶起完全湿透了的斑驳拉膜,雨水于是顺着弧度流向两侧。
李遥再度把心思回到课本上,一学就是两个小时。
合上书,窗外的雨仍未停,他才想起娘。
“妈,你休息一下吧。”
李家娘放下树枝,心满意足地看着儿子。她丈夫早死,婆家无人,唯一相依为命的这个儿子,是她这一生最大的得意。
李遥在学习上很有天分。在读村小的时候,就被县里的一个中学老师看中了,说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。出于爱才,中学老师跟学校申请免去他的学杂费,让他成为了县重点中学的学生。
在同学们情窦初开说着男欢女爱的时候,李遥一心都扑在书本上。常常他也累了,一抬头看见窗明几净的教室,和窗外耸立的高楼大厦,他便想起那个为他撑着天花板两小时一言不发的母亲。他于是感到罪恶,便狠扇自己一巴掌,重新低头学习。
中国的高考是大山里孩子的第一根救命稻草,而李遥抓住了。
他每日就着食堂的免费菜汤吞咽几个馒头,就连上厕所的时候都带着英语书,不会读,就死记硬背,背了忘,就罚自己跪在操场的石子路上直到天亮。
这样的寒窗苦读,换来的是一纸大学通知书。
蓝平大学,江苏的211。全校只有他一人考取了211,他成了学校的榜样。
李遥坐上去蓝京的长途车前,握着母亲枯老的手,泪眼娑婆。
“妈,等我毕业了,就接你去大城市享福!”
有人出生含着金汤匙,有人一生操劳无命享福。
李家娘就是后者,或者说大部分穷苦人民都属于后者。
李遥大一下学期期末考试前,村支书来信,说李家娘死了,是在打理农田的时候中暑昏倒的,等有人路过发现的时候,尸体已经腐烂一半了。
李遥在跟辅导员请假回家的那一天,遇见了也是来请假的柯云。
“期末考不考了吗?”柯云问。
“不考了。”
“多可惜啊。”柯云看着他,“我知道你,上学期你是奖学金获得者里的第一名。我很佩服你。”
李遥有些吃惊,他从未想过自己这样的山里娃会被人注意,一下子脸就红了。
“我准备退学了。”他开始对她说出心里话,“我读书是为了妈妈,妈妈死了,读也没有意义了。”
柯云叹了口气:“我知道你能从山里考到蓝京是很不容易的,读下去吧,就算是为了我。”
在此之前,他从未与女孩子说过话。
他爱上了她,自以为她是他的知心人。
那天晚上,他独自坐在自己的床上,脑子里反反复复回想着柯云的话,甚至他连母亲都忘了。
最终他给村长打了个电话:“我要考试了,不能回去,老娘就请你们帮忙葬了。”
他做出这个决定,是为了她。
他后来经常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她的面前,从一开始的笨嘴笨舌,到后来他学会了在网上搜集有趣的段子说给她听,或者故意做出滑稽的动作逗她笑。柯云总是很配合。
只是她常常不在学校,她跟他说,她要赚钱养家,父母哥哥嫂子侄子,都指着她来养。
李遥很心疼她,但是表示理解,因为穷人家的姑娘都是这样的,生来就是为人端茶倒水的。
大二,他跟她表白,她答应了。他们在宿舍里有了第一次,是他的第一次而不是她的。
柯云什么也没有解释。李遥也没有多问,他不怎么在乎。
独自走在绿荫葱葱的校园里的时候,他除了回忆上课的内容,就是在幻想未来的生活。大别山他是再也不会回去了,那里除了一间破旧漏雨的红砖瓦房,就再没什么可留恋的了。
他想跟她在蓝京定居,因为这个新一线城市有着良好的教育环境,这一点对他们以后的孩子好。他常常想着她们结婚了,有了孩子,一家三口手牵着手去玄武湖散步,他跟孩子说着天南地北的奇闻趣事,她看着他们微笑,白纱长裙在晚风里飘扬。
蓝京的房价高得离谱,他曾去打听过,一平要两三万。他暗自嗟叹,想母亲一年在田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,也不过只能换来这一平的房子。
但是为了她,他愿意吃苦。他选择卖知识,周一到周日,只要闲着他就去上课。
后来,柯云越来越少地出现在校园里,到了大三,几乎就只有考试的时候来一趟。因为从不上课,考试自然一塌糊涂,不过有李遥在,她勉勉强强没怎么挂科。
4月30日,也就是西餐厅残肢案发生的前三天,他照常去上课。回来的路上,他看见了自己的女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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